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餐饮制作服务中标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服务能力 - 详细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公告中的信息显示,中标方云南泰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餐饮制作、食堂内设备设施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等服务。供应商需负责餐食的加工制作与销售、食堂室内就餐场所及室外就近区域、操作区域内外公共卫生保洁,以及餐饮食品安全与卫生质量管理等。这表明中标方在服务细节和全面性方面具有优势。 - 严格的服务标准和质量:中标方需严格按照采购人内部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且需要满足国家及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这表明中标方在服务质量和合规性方面具有优势,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高标准需求。2. 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良好信誉
- 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告中未明确中标方的详细背景信息,但其在物业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可能表明其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丰富的行业经验有助于中标方更好地理解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从而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 良好的社会信誉:通过在其他类似项目中的表现,中标方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这表明中标方在过往项目中的表现良好,能够赢得采购方的信任。
3. 合理的报价和优质的性价比
- 合理的报价: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价格为78.6万元,从招标文件内容看,考虑到服务内容的全面性和要求的严格性,这个价格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 优质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虽然价格相对较高,但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标准和质量也是其主要优势。这表明中标方不仅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也在服务质量和标准上具有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根据公告信息,此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为激烈。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具备良好的服务质量、严格的服务标准和全面的覆盖范围。在多个投标者中,中标方能够满足这些要求,显示出其在该领域的竞争力。然而,由于具体背景信息有限,无法得出其他投标者的具体表现,因此难以全面评估竞标环境的激烈程度。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中标方云南泰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其优质的服务能力、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合理的报价和优质的性价比,成功中标此次采购。这些优势不仅体现在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全面性和严格性上,还体现在服务质量、行业经验、社会信誉和价格的合理性上。这表明中标方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高标准要求,从而获得采购方的高度认可。一、项目编号:晟和招字YX-CG2026-009(招标文件编号:晟和招字YX-CG2026-009)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餐饮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泰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乌龙社区居委会奥宸滇池星城G02二幢7号
中标(成交)金额:7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云南泰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餐饮制作服务 |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管理水平,更好保障干部职工饮食安全,提升用餐体验感,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餐饮制作服务公司,为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提供全年365天餐食制作、食堂内设备设施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等服务(不含食材购买)。就餐人数约为290人,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 由采购人提供场地、房屋基础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采购人负责操作间、售卖间主要的设施设备配置与更新改造,负责水、电、燃气接口的建设,以及公共安防、消防主要设施设备、收费系统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与保障,负责项目的经营收支与财务核算;供应商负责餐食的加工制作与销售、食堂室内就餐场所及室外就近区域、操作区域内外公共卫生保洁,餐食食品安全与卫生质量管理责任,以及因自身经营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引入团队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税收、用品用具及耗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日常正常经营。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内部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经营食堂所有收支均纳入采购人财务管理,供应商在无违约情况下,按每季度进行结算。 |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符合当年政策规定,预算保证和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若供应商服务达不到采购方工作要求,不再续签合同。 | 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及云南省、玉溪市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凭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且佩戴口罩、卫生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武(评标委员会主任)、朱静、林志梅、梁超、普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总价包干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由成交(中标)人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南路1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7-2079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和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13887744954、15608770857
联系方式:范溪文、李佩、张玉梅、杨文祥、田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祥
电 话: 13887799226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