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9 地区:安徽 中标供应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7-5017965 实施地点:萧县龙霄公园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7 数据采集:2026/08/29 22:2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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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 1. 服务经验和专业资质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保险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资质。公告中提到其作为“安徽省分公司”,说明其在当地的业务和信誉。作为保险领域的专业企业,它具备处理和预防中小学校园责任保险中各类风险的专业能力,能够为萧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 2. 优质的服务质量与良好的信誉
根据公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评审得分达到了91.0分,显示出其在此次投标过程中表现出了卓越的服务质量。此外,该公司已经具备了处理类似项目的经验,说明其在同类项目中的表现和评价。这些优势使该公司在此次投标中具有了显著的竞争优势,从而赢得了较高的评审分数和最终的中标。

#### 3. 价格优势与灵活的服务方案
虽然公告中未明确项目预算,但根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以推测其提供的保险服务方案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此外,该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包括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内的所有可能风险,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这种全面的保险服务方案也为该公司提供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 从竞标情况看
本次项目竞标中,主要的竞标方包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保险公司。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众多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这表明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然而,此次投标的竞争情况并不激烈,这可能是由于其他保险公司可能暂时没有合适的项目或资源来参与此次投标。

综合评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在保险行业的丰富经验、专业资质以及优质的服务质量,成功地在此次投标中脱颖而出。其不仅获得了较高的评审分数,还赢得了市场的青睐。该公司在此次项目中展现出的全面的服务方案、专业的处理能力以及合理的价格优势,使其成为此次中标项目中最佳选择。因此,该公司在此次项目中的综合表现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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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XXCG2026038A

标段名称:宿州市萧县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南宁路交口滨湖宝文时代中心1幢25F/26F/27F01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评审得分:91.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萧县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投保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承保机构要规范提供保险服务,充分发挥化解校园安全和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宿州市萧县学生人数约16万,标准是每生每年10元;教职工人数约0.8万人,标准每人每年50元。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江群(组长),陈玲,胡文静,孙玉映,路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

收费金额:1.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2层2201-2211号,联系电话:1530557459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萧县教育体育局

   址:萧县龙霄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0557-5017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2层2201-2211号

联系方式:15305574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仲奇、李云玲

电   话:0557-5017965、1530557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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