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国家公园创建合作项目(2026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 唯一性优势与采购方式锁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含“单一”字段),且中标方即为采购人“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自身。这种“自采自用”模式天然排除了其他竞争者,核心原因在于新闻传媒中心作为本地主流媒体,在“国家公园创建合作”这一涉及城市形象宣传、舆论引导的特定项目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官方传播渠道和属地资源,符合单一来源“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 价格策略精准且成本可控:中标金额49.92万元,虽未公布预算,但根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65%”计算后实收0元判断,该金额极可能已低于或刚好触及代理费起征点,说明投标方在报价上充分考虑了财政预算约束,以“零代理费”间接降低了采购人综合成本,增强了谈判优势。
- 评审专家构成利于采购人意志落地:评审组共3人,其中1名为采购人代表(周必龙),在单一来源谈判中,采购人代表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倾向性直接影响结论。其余2名专家(张靓、叶进兴)在无实质性竞争压力下,更易认可���唯一供应商”的合理性,从而快速通过符合性审查。
风险与启示
该模式虽合规,但长期依赖“内部采购”可能弱化服务创新动力,建议采购方在后续合作中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避免因缺乏竞争导致服务标准固化。对投标方而言,此类项目需提前锁定“不可替代性”资质(如独家授权、特殊场地资源),方能复制类似中标模式。一、项目编号:331100261300010000020-浙鼎峰单一[2026]172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国家公园创建合作项目(2026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总价、元):499200(元) |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 | 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国家公园创建合作项目(2026年) |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国家公园创建合作项目(2026年)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靓,叶进兴,周必龙(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招标的65%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林业局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括苍路158号丽水市林业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必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901539
质疑联系人:何小兵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6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一楼
传 真:0578-25311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家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10202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1020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
传 真: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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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