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4 地区:安徽 中标供应商: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7-3935032 实施地点: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99 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7 数据采集:2026/09/04 23:3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88.3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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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展现了显著的综合实力。根据公告中的信息,该公司在投标评审过程中得分88.36分,排名靠前。同时,公司在项目需求的服务方面,包括日常督导、宣传、巡检、积分兑换等管理服务,完全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表明其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高质量的服务能力。

2. 地域优势
公告中提及供应商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而项目所在区正是宿州市经开区。地域上的优势有助于快速展开项目,便于开展服务,提供便捷的后勤支持,以及减少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效率。此外,公司可能在本地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资源网络,为项目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3. 资质和经验
公告显示该公司已具备良好的资质,且在类似项目中表现突出。在过往项目中的表现和积累的经验可以有效减少项目实施中的风险,为项目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此外,公司的服务标准完全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表明其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满足高标准的服务需求。

竞争态势评估

1. 项目规模大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到30个居民小区和10个公共机构,共170个垃圾分类投放点位,项目规模较大,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在此规模下,能够成功中标表明中标方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

2. 技术要求高
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全面的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包括日常督导、宣传、巡检、积分兑换等。这些服务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性,需要供应商具备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团队。因此,具备相关技术和专业能力的供应商在竞争中具有优势。

综合评价

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项目中成功中标,主要得益于其强大的综合实力、地域优势以及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在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和项目管理上表现出色,充分满足了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具备快速响应和高效执行的能力,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此次招标项目的中标方。综合来看,该公司具备全面的综合竞争能力,是此次招标项目的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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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SZCG2026066A

标段名称:宿州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龙川路99号包河区人工智能产业港(中国视界)启动区项目A1栋903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贰拾陆万贰仟叁佰玖拾柒元整(4262397.00元)

评审得分:88.3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运维项目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项目需求:宿州经开区30个居民小区,10个公共机构,负责170个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的日常督导、宣传、巡检、积分兑换等管理服务,具体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60日历天(服务期限采用 1+1+1 的方式,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选择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彩霞(组长),秦贵坤,陈宏贵,尤敏侠,李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0.98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联系电话:1555115308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经开中心

   址: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99 号

联系方式:0557-3935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巢湖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5551153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全喜、王子文

电   话:0557-3935032、1555115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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