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2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
更正内容:
将采购文件及附件中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秩序主管配置要求中“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等级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更正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二、秩序队员配置要求中“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等级五级/初级工及以上。”更正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翠微路777号
联系方式:1773819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0831-808881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24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