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AHZQ-CG-2026030-1 联系电话:0564-7063533 实施地点: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8/25 18:19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2.6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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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得分高:中标供应商安徽亿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招标中获得的评审总得分高达92.64分,远远领先于其他投标者,体现了其在技术和商务方面表现出色。

2. 品牌多样且优质:中标供应商提供了多个知名品牌的产品,包括万福、山河、桂王、草原晶鑫、富昊、千禧食品、俏豆坊、黄河冲、采食鲜等,这些品牌在市场上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能够满足学校对食材的质量要求。

3. 价格优势明显:虽然公告中未明确中标金额的具体预算,但从提供的信息中可以推测,安徽亿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综合考虑价格和质量之后,提供了更具性价比的报价方案,使得其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市场规模较大,供应商竞争激烈。根据公告中的评审专家名单,共有7位专家参与评审,涉及多个方面的考量,包括价格、品牌、质量、服务等。安徽亿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够脱颖而出,除了其自身的综合实力外,也可能是投标者中少数能够提供多个优质品牌产品且价格合理的企业,这种优势在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独特性。

综合评价

安徽亿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采购项目中表现出色,其在评审总得分中遥遥领先,展现了其在技术和商务方面的优势。其提供的高品质食材,搭配多样化的品牌选择,以及合理的价格报价,使得其在众多竞标者中脱颖而出,最终获得了此次项目的中标。综合来看,安徽亿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综合实力和优势为其赢得了此次项目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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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Q-CG-2026030-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亿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钟油坊路粮油冻品交易区C1栋408室

中标金额:叁佰肆拾肆万元整(小写:34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肉制品、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

品牌:万福、山河、桂王、草原晶鑫、富昊、千禧食品、俏豆坊、黄河冲、采食鲜、潢川县旌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规格型号: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肉制品、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86%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86%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斌、陈娜、许良、范美桂、李铁、李歆、刘圣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334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北侧

联系方式:0564-706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座1620-1621   

联系方式:0564-735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话:0564-7351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