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警、道路监控设备和红绿灯集中运维项目-更正公告公告内容文档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开标日期2026-09-0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6-20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警、道路监控设备和红绿灯集中运维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8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 - 2026年08月19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8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原招标文件第3页“4.预算金额:733.43 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67页第“13.4”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 |
| 变更为 |
| 1、“4.预算金额:7334320.95元。” 2、13.4 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13.4.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13.4.1.2 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能享受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 13.4.1.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做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3.4.1.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做入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3.4.1.5 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日期: 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部分新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5、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09时04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115号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39155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3620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杨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391558 0392-3362013 |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