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马寨镇及四环外其它区域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项目-中标公告公告内容文档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高质量的服务与技术实力
根据公告信息,中标供应商郑州二七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由多个公司在该项目中参与投标。其中郑州二七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它不仅具有高质量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而且在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这为其赢得该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良好的市场信誉与合作经验
联合体成员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丰富的合作经验,它们在环保、市政服务等方面具备丰富的业绩和良好的信誉,这为投标项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些成员在以往项目中的成功实践,使得其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的口碑,进一步增强了其中标的可能性。
3. 综合服务方案的吸引力
联合体成员在提交的综合服务方案中,详细描述了服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及服务时间,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众多投标方案中,其提供的服务方案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认可,最终脱颖而出,成为中标方。
竞争态势评估
1. 招标项目的专业性和复杂性
该项目涉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需要对道路进行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对服务标准有严格的要求。此类项目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对投标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
2. 政府采购资金的充足保障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有较强的保障性,这意味着项目需求明确,评审标准严格,对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增加了投标的难度。
3. 评审专家的专业性
评审专家团队由陶永哲、刘喜、朱亚平等专家组成,他们均为相关领域内的资深专家,评审标准严格,评审过程公正,这使得评审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综合评价
中标方郑州二七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凭借其在技术和市场信誉方面的优势,以及在综合服务方案的吸引力上,成功赢得项目。在高质量的服务与技术实力、良好的市场信誉与合作经验以及综合服务方案的吸引力方面,均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认可。综上所述,其综合实力在本次招标中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为其最终中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此次中标不仅体现了其在项目执行方面的专业水平,也为其后续的合作和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6-10 |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马寨镇及四环外其它区域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30日 | |||||||||||||||||||||||||||||||
|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20日 |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 1、采购范围:2026年二七区马寨镇及四环外部分道路进行机械化清扫、人工清扫保洁、洒水降尘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为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12个月。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执行《2018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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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 陶永哲、刘喜、朱亚平、何云红、张新春、冯丽君(采购人代表)、张帅(采购人代表) |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 |||||||||||||||||||||||||||||||
| 收费金额:114,203.00元 |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提交质疑函,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三、中标情况”中的供应商名称因系统原因无法添加联合体成员名称,郑州二七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郑州二七政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 |||||||||||||||||||||||||||||||
| 联系人:张慧敏 | |||||||||||||||||||||||||||||||
| 联系方式:0371-6898951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 联系人:王俊强、李月晓、王倩倩、袁芙蓉、熊诗浩 | |||||||||||||||||||||||||||||||
| 联系方式:0371-6711902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俊强 | |||||||||||||||||||||||||||||||
| 联系方式:0371-67119025 | |||||||||||||||||||||||||||||||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