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产品和服务:
- 中标方苏州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符合项目要求的A类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厢房),规格型号为2800*1450*2100mm,JCDZ-A,数量为54座,每座投口单价为2777.00元/投口。这些产品在规格、质量、设计等方面均符合泾川镇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提升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效率,满足项目需求。
2. 综合实力强:
-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生活垃圾分类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提供全面的、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满足项目复杂性的需求。同时,该公司在业界享有良好口碑,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能够为客户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3. 良好的价格和性价比:
- 中标方提供的评审报价为3347123.50元,评审总得分89.27分,价格合理且综合得分较高,显示出其在性价比方面的优势。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该项目中标的总价为4781605.00元,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性价比突出,能够为项目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竞争态势评估
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竞争程度相对激烈。项目涉及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需求具体且明确,市场参与者多,竞争较为充分。本次招标的供应商主要为具备生活垃圾分类解决方案的企业,市场竞争主体相对集中。从公告中的信息来看,苏州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优质的产品、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合理的价格,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取得了该项目的中标。
综合评价
苏州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合理的性价比,最终在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中脱颖而出。苏州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生活垃圾分类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解决方案,能够提供全面、可持续的解决方案。其产品规格型号符合项目要求,能够有效提升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效率。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优秀的客户评价,为客户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评审过程中,苏州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审报价为3347123.50元,评审总得分89.27分,显示出其在性价比方面的优势。因此,在综合考虑项目需求、供应商实力、价格等因素后,苏州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中标该项目,体现了其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
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6015
二、项目名称:泾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2-206-1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捌万壹仟陆佰零伍元整(4781605.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叁拾肆万柒仟壹佰贰拾叁元伍角整(3347123.50元)
评审总得分:89.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A类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厢房) 品牌:盛阳 规格型号:2800*1450*2100mm、JCDZ-A 数量:54座 单价:2777.00元/投口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小锋、林东良、徐圣友、丁红、吴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包括100万元)按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包括500万元)按1.1%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2、金额为:56597.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4幢119-120号,联系电话:0563-2662008、1875634622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城市管理局(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
联系方式:0563-266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4幢119-120号
联系方式:1875634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王先生
电话:0563-2662008、1875634622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