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产品供应:公告中提到中标方提供的食材品牌包括鑫宝、鑫宝、鑫宝、八戒恒康、华胜缘、金仓湖、河发等,这些品牌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说明中标方在提供优质食材方面有显著优势。优质的品牌不仅能够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也能够增强中标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吸引招标方的青睐。
2. 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公告中的供应商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高塘村,这一位置优势使其能够方便地与当地供应商合作,建立稳定可靠的合作关系。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不仅能够保证食材的供应稳定性,也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中标方的竞争力。
3. 良好的企业信誉:根据公告信息,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不仅得到了评委会的认可,还获得了“92.43分”的评审总得分,这表明中标方在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均获得较高的评价。良好的企业信誉使中标方在招标过程中更具吸引力,能够获得招标方的信任和支持。
竞争态势评估
1. 市场竞争力:尽管公告中没有明确提及竞争对手的数量,但从中标方提供的优质品牌以及成熟的供应链体系来看,可以推测竞争对手可能相对较少。优质的品牌和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能够有效减少市场的竞争压力。
2. 价格优势:公告中提到的结算价款是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86%核算,这表明中标方在价格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能够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
综合评价
安徽米乡情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通过优质品牌的供货、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以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这些优势不仅使其能够提供优质的食材,还能够控制成本,提高竞争力。在市场中,该公司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获得招标方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安徽米乡情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取得的胜利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综合实力表现卓越,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Q-CG-2026030-2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6-2027学年度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荤素食材及辅料采购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米乡情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高塘村
中标金额:叁佰叁拾贰万元整(小写:33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肉制品、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 品牌:鑫宝、鑫宝、鑫宝、八戒恒康、华胜缘、金仓湖、河发等。 规格型号: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肉制品、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86%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86%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斌、陈娜、许良、范美桂、李铁、李歆、刘圣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324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43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北侧
联系方式:0564-706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天盈社区天盈大厦A座1620-1621
联系方式:0564-735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64-7351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