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SXCG-F26017-SHDL 中标供应商: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56119288 实施地点:濉溪县岱河路合欢家园一期 28 栋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6119288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 数据采集:2026/08/13 12:07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89.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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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中标方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实力。从公司地址可以看出,其在淮北市有一定的业务基础,可以提供本地化服务,这对于濉溪县的城市管理工作来说是巨大的优势。 2. 全面的服务内容:投标时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包括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智慧截流井管护、新建雨污水管等,能够满足采购人对全方位市政服务的需求。且服务标准为完全响应,表明其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性。 3. 良好的市场信誉:虽然公告中未明确说明,但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淮北市拥有一定的市场信誉,其在投标过程中能够获得评委的认可,也体现了其在行业中的良好口碑。

竞争态势评估

1. 供应商数量多:公告显示有两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虽然为联合体投标,但供应商之间可能存在竞争。但考虑到项目规模较大,且要求全面的服务内容,单一供应商可能难以完全满足所有需求,因此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更具优势。 2. 专业领域较广:虽然两家供应商均涉足市政工程和管理领域,但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内容上更为全面,可以提供包括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智慧截流井管护等多方面的服务。这使得其在投标时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综合评价

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中,凭借其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全面的服务内容,成功中标。从公司地址、服务范围和评审得分等信息来看,该公司在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上均表现出色,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全部需求。同时,其在本地市场的业务基础也为其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其综合实力在此次投标中占据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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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XCG-F26017-SHDL

项目名称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中标信息

联合体成员一:

供应商名称:安徽沃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泗永路868号

联合体成员二: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C1 幢办公楼1203室

中标金额(费率):72.50%(约7032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濉溪县城市管理局濉溪县城区2026年度市政道路更新改造及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

濉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排查、清淤、损毁修复、污水泵站设备检修及清淤、智慧截流井管护、新建雨污水管(雨污水管断链连接)、排水控制闸管养、人行道维修、车行道路面沥青砼摊铺与修补、车行道宽边井盖更换、雨水井篦圈更换或维修、桥梁日常巡查、检测及病害维修、城市道路地下空洞预警探测、雨水排口整治(含汛期指派专人防汛)、人工清疏检查井、雨水进水井及雨水支管、道路标线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按照考核办法对中标方进行量化考核,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细斌、毛瑞莲、董少华、张艳、李元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表A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共计5614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0561-6087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濉溪县城市管理局

  址:濉溪县岱河路合欢家园一期 28 栋

联系方式:13856119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任圩街道相山中路99号金御华府13幢306

联系方式18656116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任梦

     联系方式:18656116460

十、附件

1.投标分项报价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