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第六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BZGY2026CG558 中标供应商:涡阳县富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65767545 实施地点:亳州市涡阳县闸北路与涡曹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65767545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数据采集:2026/08/25 18:33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价格优势显著:从公告中的信息来看,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陆元捌角壹分每亩(6.81元/亩),在众多供应商中,涡阳县富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考虑到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的项目通常涉及大量耕地的飞防服务,每亩6.81元的报价对于供应商来说可能是一个相对较低的成本,从而吸引招标方的注意。

2. 专业服务经验:涡阳县富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提供国家大豆产业园、省级粮食生产指挥田等大豆烟粉虱统防统治飞防服务,且服务面积达6万亩。这表明公司具备丰富的专业服务经验和强大的实施能力,能够高效完成大规模的服务任务。此外,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且涵盖高规格的农业生产区域,显示出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背景。

3. 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公告显示,招标方在评审专家名单中包含了采购人代表,这表明招标方对供应商的综合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招标方提供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显示,供应商的业绩和信誉在招标方的认知中是被认可的,这为供应商的中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涉及农业防灾救灾的资金项目通常会对供应商提出较高的要求,包括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多方面。从招标方发布的公告内容来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且具有专业性,同时价格也具有优势。因此,供应商之间在服务质量和价格上的竞争较为激烈,中标方能够脱颖而出,主要得益于其在价格和专业服务方面的优势,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综合评价

涡阳县富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能够中标涡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第六标包,主要是因为其具有显著的价格优势、丰富的专业服务经验和良好的业绩与信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其在众多投标者中脱颖而出的优势。综合评价显示,该公司在农业防灾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的竞争力,能够有效地满足招标方的需求,同时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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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ZGY2026CG558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第六标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涡阳县富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涡阳县星园街道星港城·环球港2幢办公917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陆元捌角壹分每亩6.81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涡阳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第标包

服务范围:国家大豆产业园、省级粮食生产指挥田等大豆烟粉虱统防统治飞防服务,共计6万亩。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7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小华、汪钧、王云龙、张敏、王爱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中标/预算

金额(万元)

货物

招标

服务

招标

工程

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金额计算基数,按服务招标规定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100%收取代理服务费。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二)收费金额:612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6731

3.开标日期:2026821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9月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23350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涡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址:亳州市涡阳县闸北路与涡曹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联系方式:罗辉 13965767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陆晴 0558-7210167、19159695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晴

电   话:0558-7210167、1915969580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公告公告图片1.采购文件.pdf

中标公告公告图片2.分项报价表.doc

中标公告公告图片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

中标公告公告图片4.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