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靖西市中医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C2026-G1-250160-GXW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靖西市中医医院1.5T超导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条款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数为0项。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 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一般技术参数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4项。 技术需求评审中不允许负偏离的条款为(带“▲”的条款)项。 |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三、评标标准”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3 | 付款方式 | 1.本项目无预付款,待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凭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由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有效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交付使用并稳定运行6个月且完成技术培训,确保采购人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性能参数、机电原理及常见故障处理技能后,由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有效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不计利息);设备交付使用并稳定运行12个月后,中标人按合同履行且无违约行为的,由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有效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不计利息)。若中标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待中标人整改完成且再次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再次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且完成技术培训,确保采购人的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性能参数、机电原理及常见故障处理技能后,由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不计利息);设备交付使用并稳定运行9个月后,中标人按合同履行且无违约行为的,由中标人开具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有效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不计利息)。 |
| 4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西市中医医院
地 址:靖西市新靖镇幸福路126号
联系方式:0776-6230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万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西市云天城A6栋1012号
联系方式:0776-6120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凤蓉
电 话:0776-6120050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