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1127261060010000001-JNJKC2026(GK)-025
二、项目名称: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单价:1033400(元),总价:1033400(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 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466号 | 95.2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临[2026]594号 |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 | 10334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营,刘恒(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卢尧锋,叶力峰,陈勇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后上浮20%,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4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雯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21460
质疑联系人:徐卫丰
质疑联系方式:0578-5621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 真:0578-5081333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
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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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