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维保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 价格优势:从公告中的信息来看,中标方的价格为197,000元,虽然具体金额和市场情况难以判断,但考虑到项目的预算为197,000元,中标方的报价非常接近或等于预算,显示出其报价具有竞争力。
- 资质齐全:中标方的公司名称为“西安维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核磁共振维保服务涵盖了整机全包维保服务,包括了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各种部件和配件。其提供的服务范围广泛且全面,这显示了其在该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 业绩突出:虽然公告中未明确提及具体的业绩,但其在陕西省西安市的新水族区有12号的地址,显示出其在该地区有良好的业绩和声誉,这可能有助于其在投标时获得优势。
2. 良好口碑:
- 专业服务: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核
一、项目编号:330604263660130000071-浙同政招2026(014)X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维保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197000(元) | 西安维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12号含元花世界新水族区A2-11 | 86.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维保项目(第二次) |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维保项目(第二次) | 联影UMR586核磁共振维保范围:整机全包维保服务1年。包括但不限于核磁共振成像系统整机保修,包含人工、配件、定期保养、磁体、制冷系统(冷头、液氦、水冷机、氦压机、吸附器)、临床应用线圈、工作站、精密空调、高压注射器等。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泽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洁,陈国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费的50%计取,单项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崧路3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72238302
质疑联系人:何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676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敏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457592723
质疑联系人:王智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3305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传 真:0575-82154859
联 系 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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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