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室永磁波荡器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8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ZF2026-17-0734 中标供应商: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6061459 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苗老师 0551 数据采集:2026/09/09 01:33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1.8 分
代理服务费6.288000万元
评审专家常云、胡爱娟、刘明珠、段剑伟、董自强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技术优势
- 中标方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科院的下属企业,具有雄厚的科研背景和强大的技术实力。其提供的永磁波荡器产品,型号为U55和U75,能够满足用户对高性能实验设备的需求,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2. 性价比高
- 中标金额为745万元,相对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而言,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在同等条件下,成本和性能的均衡考量,使中标方在本次采购中更具竞争力。

3. 品牌效应
- 作为中科院下属的高端仪器制造企业,中科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中标方在此次项目中的表现,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效应,这无疑对其后续的市场发展有积极影响。

竞争态势评估

1. 技术领先
- 本次项目中,中标方提供的永磁波荡器产品在性能和功能上具有显著优势。尽管其他供应商也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但中标方凭借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在同类产品中表现出明显的技术优势。

2. 品牌效应
-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科院的下属企业,其品牌优势明显。在仪器设备领域,中科院品牌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影响力,这也是其在此次项目中中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合评价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科研背景、技术实力和品牌效应,成为此次项目中的中标方。在本次采购中,其提供的永磁波荡器产品在性能和性价比上具有明显优势。其在市场中的品牌效应和良好的市场信誉,也将对其后续的市场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此外,公司良好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使其在面对同类产品时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综合来看,本次项目中标方的综合实力表现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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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2026-17-0734(招标文件编号:ZF2026-17-0734)

二、项目名称:某实验室永磁波荡器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源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74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永磁波荡器 U55、永磁波荡器 U75      沈阳科仪、沈阳科仪      非标定制、非标定制      1套、1套      3700000元、37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云、胡爱娟、刘明珠、段剑伟、董自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28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8分;

2、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107080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苗老师 0551-6509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张工、陈工(1501室)

电 话:  0551-66061459、66061461、66061460、1520988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