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红寺堡区道路交通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D6403000141100657 联系电话:13709585658 实施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丹霞路与民族街交叉口东南角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3 数据采集:2026/07/21 20: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WZ)001296

项目编号: D6403000141100657

项目名称: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红寺堡区道路交通设施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2491954.48

最高限价(如有): 2491954.4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2026年红寺堡区道路交通设施提升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交通管理设备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与采购需求 2491954.48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491954.4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3.1 至 3.9 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7-21 17:24:55 至 2026-07-2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 ”模块查看。 3.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丹霞路与民族街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 0953-5098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 13709585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雄飞
       电话: 0953-50989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锴
       电话: 13709585658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