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丰富的运维经验:
- 根据公告中的业绩展示,中标方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在多个城市和地区的空气监测站运维项目中表现出色,积累了丰富的运维经验。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其在技术操作和管理上的专业能力,也为中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全面的服务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 中标方不仅提供全面的服务内容(如系统维护、故障维修、年度检修等),还获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表明其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能够确保项目实施的高效率和高可靠性。
3. 良好的信誉和合作案例:
- 通过多个与地方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合作项目,中标方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这些项目不仅成功实施,而且得到了客户高度认可,提升了其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信誉度。
竞争态势评估
1. 政府采购项目通常较为复杂和专业:
- 亳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管理难度,因此潜在投标者通常需要具备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经验,这增加了中标门槛,使得市场上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较为困难。
2. 市场透明度高:
- 公告中详细列明了业绩、资质等信息,使得潜在供应商能够全面了解中标方的背景和能力,提高了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供应商需要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自身符合资格条件。
综合评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在多个地区成功实施的空气监测站运维项目和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成功中标亳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这些丰富的业绩和认证证明了其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其全面的服务内容和良好的信誉,使其成为此次招标的理想选择。在接下来的合作中,预期双方能够高效合作,确保空气质量监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亳州市环境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14901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4号楼-1至3层101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元整/年(342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亳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负责全市87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实时发布系统,以及数据传输系统维护、站房基础设施维修、防火、防盗、防水、防雷、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和数据传输等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亳州市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其中市本级3座6参数站、1座3参数站、1座1参数站,谯城区22座乡镇空气站,涡阳县1座6参数站、20座乡镇空气站为第一包。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安、胡海建、井海洋、余育龙、朱华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金额:274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6年8月13日
3.开标日期:2026年9月3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不作要求。
5.业绩:(1)宣城市大气网格化管控和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合同书,2026年5月29日;(2)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订立的扶沟县14个乡镇空气站和产业集聚区空气站第三方运维项目服务合作协议 ,2025年10月24日;(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淮阳区17个乡镇空气站运维项目服务合作协议,2025年05月16日;(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订立的西华县18个乡镇空气站运行维护项目服务合作协议,2025年2月14日。
6.信誉(荣誉获奖):(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08924E31699R0M,有效期至2027年8月15日;(2)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QM23B10032R0M,有效期至2026年12月04日。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9月16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58-5237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558-5991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0558-59910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