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漳浦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4 地区:福建 联系电话:0596-3182280 实施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6 数据采集:2026/07/24 14:42

一、项目编号:[350623]AHGC[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2026年漳浦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漳州兴食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民生路1号 768,900.00元 76.6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漳州衡丰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10号 1,794,000.00元 99.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漳州兴食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劳务服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招标文件执行 768,9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漳州衡丰辉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服务 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折率:78.0%。)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1,79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王志强
评审专家: 陈素红 吴景山 李渊博 周林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服务类(0,100]万 元,1.5% (100,500]万元 0.8%,双方约定按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的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②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劳务服务:0.5766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1.0676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及采购包2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未中标供应商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自身的评审总得分与排序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浦县公安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

联系方式:0596-323313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绿欧洲城21栋1201

联系方式:0596-3182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恒小苏

电话:0596-3182280

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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