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体检中心早餐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HNSY-CG-002 联系电话:0573-87636744 实施地点:海宁市硖川路39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3 数据采集:2026/07/21 17:5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开标日期2026-07-24

项目概况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体检中心早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可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Y-CG-002

项目名称: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体检中心早餐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单价4.5元/份(按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  固定单价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所有食材、成品、加工、配送、留样全流程合规,做到新鲜安全、营养合理、口味适宜、包装整洁、配送准时,符合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配套标准。

1.需求:

1.1主食:独立包装面包(单份≥50g,知名正规品牌,无过期、无变质)

1.2奶:纯牛奶/无糖酸奶1盒(≥200ml,正规品牌、在保质期内)

1.3所有预包装食品保质期剩余时长不低于总保质期2/3,临期、过期、胀袋、破损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1.4合规要求:所有食材来源可追溯,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溯源凭证,杜绝转基因、不合格、违禁食材。

1.5每月更新不少于2套差异化早餐套餐,适配不同人群口味,禁止长期单一品类,兼顾低糖、清淡、健康原则,符合体检人群饮食需求。

1.6应急处置:出现餐品变质、异物、食品安全投诉,供应商需1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完成整改及赔付,承担全部责任。

2.固定套餐标准

套餐项目

早餐供应内容(自填)

备注

4.5元套餐


固定样式选择


3.配送要求

配送时间:供应商根据体检中心需求提日预约人数精准备货,误差控制在±5%以内,确保体检客户及时就餐,不得迟到、漏送、少送。

配送设备:使用专用密闭、清洁配送车辆及配送箱,全程防尘、防污染等。

包装标准:所有单人餐独立分装、密封包装,包装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油污,标注生产日期、食材信息。



标项名称: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体检中心早餐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单价4.5元/份    

备注:为保障我院体检中心体检客户就餐需求,提升体检服务配套质量,规范早餐供应管理,现对体检中心日常体检早餐采购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品类合规、配送及时的标准化早餐套餐,满足每日体检人员就餐需求,全程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合同履约期限:2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主体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餐饮配送、餐饮服务等相关类目,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5.食品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餐饮制售服务,证件年检合格、在有效期内。

6.人员资质:项目派驻操作人员、配送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定期完成食品安全培训,无传染病及从业禁忌。

7.履约能力:具备固定的食材仓储、加工、配送场地及专用冷链配送设备,具备稳定供货、应急补供能力。

8.廉政要求:自愿签订廉政承诺书,无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记录,遵守医院采购廉政管理制度。

9.禁止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2026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海宁市硖川路3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霞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636744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967349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3304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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