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法治文化园法治宣传设施增配与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金台区法治文化园法治宣传设施增配与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MFD-2026-ZB-028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法治文化园法治宣传设施增配与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施工总承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8,965.1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安装 | 29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合同包2(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安装 | 1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施工总承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施工总承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8)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合同包2(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共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工程(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至 2026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2.获取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司法局
地址: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18109173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
联系方式:0917-3315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7-3315683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9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