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本级)2026年度机关民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4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HCJT 预算金额:¥2,753,144.70 联系电话:029-89381506 实施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永淳路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 数据采集:2026/07/24 17:26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机关民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T[2026政采]第025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机关民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3,144.7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机关民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第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2026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合同包2(2026年度机关驻外单位民警职工健康体检项目(第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2026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合同包3(2026年度机关退休民警职工体检项目(第三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需提供2026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2026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7)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永淳路1号

联系方式:029-86751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室

联系方式:029-89381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腾芸鹏、杨晨昱、王芳

电话:029-89381506

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