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度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7 地区:安徽 中标供应商: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7-5020056 实施地点:萧县龙霄公园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7 数据采集:2026/08/18 00:30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87.07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产品质量:公告中的信息表明,中标方提供了包括大米、面粉、食用大豆油、冷鲜去骨猪腿肉等多款食材,价格合理且品质上乘。供应商提供的品牌如金韵江淮粳米、华升、福向阳等都具有良好的市场口碑,这些优势使得中标方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2. 良好的供应保证:供应商提供的多款食材数量充足,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具体而言,供应商提供的大米、面粉、食用大豆油等大宗食材,总需求量大,保证供应成为中标的关键因素。

3. 综合服务表现:除了优质的食材供应,中标方还提供了一系列优质的服务,包括合理的价格、稳定的供应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供应商的全面合作能力为采购方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这使得中标方在众多供应商中占得先机。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招标的采购方主要需要优质且稳定的食材供应商,而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凭借其在供应方面的优势,成功中标。从供应商名单来看,供应商数量相对较少,竞争相对较小,但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质差异明显。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凭借其高品质的食材和稳定的供应能力,成功击败其他供应商,成为中标方。

综合评价

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在此次采购中展现出了极强的综合实力。首先,其提供的食材品质优异且价格合理,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其次,供应商能够提供稳定的供应,确保采购方的正常运作。最后,供应商在服务方面表现优秀,提供了全面的支持,使得供应商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这些核心优势使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在此次采购中获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

📖 阅读完整分析文章 →

2026-2027学年度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XXCG2026036E

标段名称:2026-2027学年度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五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锋味企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鞋城六路999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肆拾陆万壹仟玖佰壹拾陆元玖角伍分(4461916.95元)

评审得分:87.0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大米、面粉、食用大豆油、冷鲜去骨猪腿肉、冷冻鸡琵琶腿、冷鲜牛肉、冷鲜猪无颈前排排骨、新鲜鸡蛋

品牌:金韵江淮粳米、华升、福向阳、砀山县食品公司肉类加工厂、兴祥食品、鲁拓、砀山县食品公司肉类加工厂、乾源农牧

规格型号:大米:25kg/包;面粉:25kg/袋;食用大豆油:10L/ 桶;冷鲜去骨猪腿肉:15kg/包;冷冻鸡琵琶腿:10kg/包;冷鲜牛肉:20kg/包;冷鲜猪无颈前排排骨:10kg/包;新鲜鸡蛋:20kg/箱

数量:大米:99585.87kg;面粉:62987.32kg;食用大豆油:26469.80

L;冷鲜去骨猪腿肉:52831.56kg;冷冻鸡琵琶腿:41676.43kg;冷鲜牛肉:22607.37kg;冷鲜猪无颈前排排骨:33222.30kg;新鲜鸡蛋:26091.66kg

单价:大米:4.20元/kg;面粉:3.40元/kg;食用大豆油:10.30元/L;冷鲜去骨猪腿肉:13.50元/kg;冷冻鸡琵琶腿:10.20元/kg;冷鲜牛肉:57.00元/kg;冷鲜猪无颈前排排骨:26.00元/kg;新鲜鸡蛋:10.20元/kg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娟(组长),王光宇,丁琼,夏怀刚,徐传芳,张鹏,张晓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人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

收费金额:0.8911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恒大御景湾8#9#楼103号,联系电话:1595578502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萧县教育体育局

   址:萧县龙霄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0557-5020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恒大御景湾8#9#楼103号

联系方式:15955785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刘坤启

电   话:0557-5020056、1595578502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