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九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JZ-ZC-XS26014-9 中标供应商:安徽省优滋优味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7064427 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8/18 19:13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1.8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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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品牌与产品供应:公告中显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包括庐江县百树园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品享牧业有限公司等。这些供应商在荤素食材供应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中标方能够提供多样且有保障的食材,满足招标要求,这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2. 综合评分优势:根据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达到91.86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说明其在综合评分方面表现突出。这可能得益于其在报价、品牌、供应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3. 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告中的供应商地址显示其位于合肥市,而项目采购地为金寨县,说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地有良好合作关系,能够及时响应需求,提供稳定的供应,这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因素。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涉及的供应商包括多家知名食品生产企业,竞争企业众多,且竞争企业均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产品供应能力。中标方能够通过优质的产品、良好的品牌、优秀的供应商关系等综合优势脱颖而出,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

综合评价

安徽省优滋优味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表现突出,其在品牌供应、综合评分和供应商关系上均具备显著优势。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反映了其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为学校提供了优质且有保障的食材供应服务。综合来看,安徽省优滋优味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中展现出较强的综合实力,是中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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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九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ZC-XS26014-9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九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优滋优味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幸福路与滨河路交口西北角1号

中标金额:叁佰肆拾捌万柒仟贰佰贰拾元整(小写:34872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

品牌:庐江县百树园食品有限公司、庐江县百树园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品享牧业有限公司、霍邱县恒康肉类经营有限公司、山东德牛清真肉类有限公司、宿州草源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华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

规格型号: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91%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91%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燕、阮亮、许玉兰、许光云、范美桂、王敏、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753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86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

联系方式:0564-7064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64-706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