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1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6]无标题文档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2026BFAFZ01380 联系电话:15256593571 实施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75662900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数据采集:2026/09/24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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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从公告中得知,中标方提供的设备是普门品牌的红外热辐射治疗仪,且数量为2台,单价为70000元。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实际使用效果,而普门品牌的设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这成为中标方获得该项目的重要因素。 2. 品牌实力和市场信誉: 从供应商地址信息来看,中标方是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虽然未明确其具体背景信息,但合肥作为医疗设备销售和生产的重要城市,其供应商通常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信誉。此外,普门品牌在医疗设备领域也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这也是中标方获得中标的重要因素。 3. 综合评分高: 从评审专家名单看,评审专家包括医院相关领域的专家,如汪昌玉、金晓宇、汪荣军、刘和凤、陈志蕊等。这些专家在医疗设备采购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因此能够对设备的综合性能和医院的实际使用需求有较全面的了解和评价,为中标方的中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竞争态势评估

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开信息,涉及的医疗设备种类包括了红外热辐射治疗仪,这类设备在医院中具有较高的需求量,且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从市场上现有的供应商来看,虽然市场上有多个品牌的设备,但安徽地区市场主要以合肥区域的供应商为主,而合肥地区在医疗设备供应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这使得中标方在竞争中占优。另外,招标文件对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要求较为严格,这进一步增强了中标方的优势。

综合评价

中标方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能够最终获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16包的中标,主要是基于其提供的设备优质且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同时其在招标评审过程中的表现也获得了评审专家的认可。从综合实力来看,其不仅提供了性价比高的医疗设备,还在品牌效应、市场信誉、以及综合评分等方面具备优势。这使得该公司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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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1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Z01380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16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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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名称: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淮南北路与双墩路交口人和中国空气净化产业城138#-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柒万伍仟柒佰贰拾柒元整(大写)(27572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红外热辐射治疗仪

普门

Lifowave-WIRA 750Exp

2台

7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昌玉,金晓宇,汪荣军,刘和凤,陈志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0.165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第16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联系方式:0551-62922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杨

电话:0551-662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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