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鹤鸣湖镇人民政府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0 地区:北京 预算金额:¥826,359.66 联系电话:17279746673 实施地点:林甸县鹤鸣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3160011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晟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黑龙 数据采集:2026/07/20 17:34

项目概况

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3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23]SMXM[CS]20260001

项目名称: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6,359.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826,359.6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26,359.6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林甸县渔场路两侧步道砖硬化和排水沟硬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同时承诺在确定为成交人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同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2026年5月-7月)社保(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明(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项目经理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上述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2026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甸县鹤鸣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林甸县鹤鸣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联系方式:0459316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晟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创业新街14号科技创业园创新大厦大厦919室

联系方式:1727974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7279746673

黑龙江晟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