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泗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JSZC-321323-DTZB-K2026-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08-1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3-DTZB-K2026-0011
项目名称:泗阳县2026-2028年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150.000000万元;采购包3: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执行地方政府指导价,本项目价格不作为评审因素,不作调整。后续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更新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则按最新救助范围和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
对泗阳县内承接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进行采购,共分三个采购包。
采购包号 | 残疾类别 | 预计服务人数 | 预算(万元) |
采购包1 | 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 | 20 | 50 |
采购包2 | 智力康复服务机构 | 75 | 150 |
采购包3 | 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 | 300 | 900 |
注:最终以实际服务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2年。(履约期间如遇省厅、宿迁市另有统一征集要求的,按其征集要求及结果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3: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或听力言语康复服务等相关内容。
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3、★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以上要求须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包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或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等相关内容。
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3、★消防达标: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以上要求须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包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须包括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或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等相关内容。
2、从事教育康复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消防达标:
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属于(住建部第51号令,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的建筑,场所建设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以上要求须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可以兼投兼中。
3、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以上各类消防验收合格证书,证书上有二维码的扫码核验,证书上无二维码的须提供颁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消防合格证书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351098172。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0519-86722806。
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泗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泗阳县俞杨路2号
联系人:吴侨
联系电话:0527-80703575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阳县恒大国际广场二期435-449
联系人:姜志敏
联系电话:1395159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志敏
电话:13951591909
附件: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1).pdf
宿迁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4年11号.pdf
宿残联发[2025]14《宿迁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细则》-.pdf
苏残发〔2020〕23号《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pdf
JSZC-321323-DTZB-K2026-0011征集文件.doc
苏残办发〔2025〕4号 《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落实扩大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采购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pdf
苏残规〔2023〕1号《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pdf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