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补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地区:北京 联系电话:18656226215 实施地点: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61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先生0562 数据采集:2026/09/01 11:56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代理服务费0.600000万元
评审专家赵军、梅雪、沃佩福、陈文青、吴浩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报价合理且极具竞争力:公告显示,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48万元,虽然具体的采购预算未明确,但其报价合理且极具竞争力,这表明该供应商在成本控制上具有优势,能够提供性价比高的服务。同时,合理的报价也显示出供应商对市场情况的把握和对成本管理的严格控制,这在竞争中无疑占据优势。

2. 综合实力强:从公告中的信息来看,供应商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它提供的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并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在具体的服务要求和标准上,供应商也完全满足并有超过的要求,这也显示其在技术和服务质量方面具有较高水平。

3. 信誉良好:供应商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在评审专家名单中,其作为唯一一家供应商参与了评审,评审专家包括赵军、梅雪等具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专业人士。这不仅说明了供应商在技术和服务质量方面具有较高水平,也反映了其在业界的良好信誉和口碑,使其在招标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竞争态势评估

从上述信息来看,此次招标的竞争程度并不高。首先,从供应商来看,只有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中标,这说明其他供应商可能在报价、服务质量和信誉方面不如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其次,从评审专家来看,专家们都是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这进一步加强了供应商的竞争力。整体来看,此次招标竞争并不激烈,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是取胜的关键因素。

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能够中标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补采项目,主要是由于其报价合理且极具竞争力,综合实力强,以及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这些因素使其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供应商不仅在报价上具有优势,而且在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和标准上也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此外,评审专家的参与也为其赢得了信誉和口碑,这使得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具有显著的综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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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77号(招标文件编号:蓝天招代【2026】第077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补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城南中心农贸市场二层五号

中标(成交)金额:4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铜陵伟发菜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补采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军、梅雪、沃佩福、陈文青、吴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610号        

联系方式:贺先生0562-2875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8656226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865622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