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2026]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2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2026AEEFZ00091 中标供应商: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55138328 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振宁路交叉口向西50米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855183021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 数据采集:2026/08/1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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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服务质量和专业的服务水平
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告中并未提供具体的服务内容和优势,但其能够中标,可能得益于其在类似项目中的良好表现和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服务质量和专业的服务水平是吸引客户的首要因素,对于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这样的服务能够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安全性以及配送效率等,从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2. 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市场口碑
根据公告,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在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中中标,说明该公司在肥西县乃至安徽省内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市场口碑。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市场口碑是长期客户关系和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肥西县公安局作为重要单位,对供应商的信誉要求较高,因此企业的信誉和市场口碑在此次竞标中起到重要作用。

3. 产品多样化和满足多方面需求的能力
从项目名称来看,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涉及的是食堂供餐服务,因此供应商应能提供多样化的食品选择和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能够提供多样化的食品选择,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这是其在此次竞标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

竞争态势评估

1. 竞争相对激烈但未明确
公告中并未明确提及竞标的具体情况,但从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重要性以及肥西县公安局作为重要单位对供应商的严格要求来看,竞争应是相对激烈的。但根据其提供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能够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优质服务,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综合评价

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能够顺利中标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主要得益于其优质的服务质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市场口碑以及多样化的产品满足多方面需求的能力。在肥西县公安局这样的重要单位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是关键因素。因此,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凭借其在服务质量和市场信誉方面的优势,成功赢得了此次采购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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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EEFZ00091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创新大道与汤口路交口(合肥市福客多快餐食品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叁仟柒佰壹拾壹元捌角叁分(2193711.8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本忠,李春夏,王良明,刘毅,刘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金额:第1包人民币245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6885130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肥西县公安局全局食堂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与振宁路交叉口向西50米

联系方式:0551-66271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0551-6882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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