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文档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地区:北京 预算金额:¥2,340,000.00 联系电话:0371-68638111 实施地点:新郑市新建路社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 数据采集:2026/07/2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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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专用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6-16
2、项目名称: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专用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40,000.00元
最高限价:234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公开采购-2026-16 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专用设备项目 2340000 23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一批专用医疗设备(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5.2资金来源:单位自有资金,已落实;
5.3交 货 期: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3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6质 保 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4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跳转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投标截止时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2日 至 2026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进入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和投标文件的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2.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版。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5.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6.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7.异议投诉渠道:单位名称: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新郑市新建路社区,联系人:陈晓瑞,联系方式:0371-62592906。
8.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新郑市新建路社区
联系人:陈晓瑞
联系方式:0371-62592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徐远中、吴金华、李志强、刘勇琪
联系方式:0371-6863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远中、吴金华、李志强、刘勇琪
联系方式:0371-6863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