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6]无标题文档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3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2026BFAHZ01281 联系电话:15256593571 实施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56060933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 数据采集:2026/08/1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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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产品性能与质量优势: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固定翼无人机型号CW-20E性能优越,价格合理,能够在各种环境和任务中稳定运行,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加分项。公告中提到的单价为380000元,与其他供应商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使得其在性价比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2. 供应商资质与经验:该公司不仅在产品上表现出色,其在业界的资质和经验也是一大亮点。作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的注册企业,该公司拥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在众多竞标者中,其资质和经验的综合优势为其赢得了信任,从而成为中标者。

3. 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在公告中,尽管没有详细说明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但从其投标书中的详细信息可见,该公司在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面有着成熟和完善的体系,能够提供持续的维护和升级服务,大大增加了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这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竞争态势评估

从公告中的信息来看,本次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二次)的竞标者并非只有一家,而是有多家供应商参与了竞标。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之所以能脱颖而出,其产品性能和价格优势显然是其竞争力的核心。但具体竞争态势还需结合其他潜在投标者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判。通过对比分析,公司的竞争优势明显,使得其他潜在供应商难以在价格和性能上与其抗衡。

综合评价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中标,其综合实力表现非常全面。从产品性能到价格优势,从资质经验到售后服务,该公司在多个维度上都表现出色。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其不仅在价格上具有明显优势,同时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也有很高的评价,使得其在众多竞标者中脱颖而出。这不仅反映了该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也说明了其在无人机系统设备领域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因此,该公司成为中标方是其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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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HZ01281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6号楼A区7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26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固定翼无人机

纵横大鹏

CW-20E

4架

38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尤胜明,陈艳,许德富,程侠,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2.69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无人机系统设备采购(二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第一测绘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

联系方式:0551-65113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堃

电话:0551-6622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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