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控能力升级改造项目(二次)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2 地区:安徽 中标供应商: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55795983 实施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凤山北路24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55795983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 数据采集:2026/10/12 23:2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5.52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 1. 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势
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进样器和便携式彩超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尤其是赛默飞和迈瑞品牌,这些品牌在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此次提供的设备不仅满足了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还展示了其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优势。此外,设备的性能和功能满足了项目需求,为灵璧县疾控中心提供了高质量的传染病防控能力升级支持。

#### 2. 综合解决方案能力
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不仅提供产品,还提供了综合解决方案。在招标文件中,该公司不仅提供了设备,还提供了详细的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方案。这种全方位的服务和解决方案能够有效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项目的成功率。同时,该公司可能通过前期的咨询和沟通,深入理解了灵璧县疾控中心的需求,提供了精准的解决方案,从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 3. 优质供应商评价
在评审专家名单中,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这表明该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供货能力。此外,其在评审得分中取得了95.52分的高分,说明供应商在技术和商务方面的表现非常优秀,是供应商中表现最为出色的公司之一。综合来看,该公司在技术和商务方面表现突出,赢得了评审专家的认可。

竞争态势评估

从公告信息来看,此次招标竞争相对激烈。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高质量的传染病防控设备,且对设备的性能和功能有较高的要求。此外,招标项目金额较大,涉及传染病防控能力的提升,因此投标供应商多且实力强,竞争程度高。

综合评价

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能够脱颖而出,主要得益于其在产品和服务质量、综合解决方案能力以及供应商评价方面具备的优势。公司不仅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同时,在评审专家评价中,该公司也获得了很高的评分,这反映了其在技术和商务方面的综合竞争力。综上所述,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凭借其综合实力,最终成功中标灵璧县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控能力升级改造项目的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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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控能力升级改造项目(二次)五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LBCG2026050E-重1

二、标段名称:灵璧县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控能力升级改造项目五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叁万捌仟元整(438000.00元)

评审得分:95.5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进样器、便携式彩超

品牌(如有):赛默飞、迈瑞

规格型号:iSC-65、MX5

数量:1台、1台

单价:197000元、241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桂林(组长),胡金山,淳莨惠,郭应飞,邵子杰,张树强,王增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0.1000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0310室,联系电话:1570557813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灵璧县卫生监督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凤山北路243号

联系方式:13955795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0310室

联系方式:15705578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萍、王盼盼

电   话:13955795983、1570557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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