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地区:浙江 项目编号:330113260550010000014 预算金额:¥678000 联系电话:19011202397 实施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政法街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 数据采集:2026/09/01 17:26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服务质量与价格合理
- 详细说明:从公告内容来看,中标方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总价678000元中标,投标价格相对合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尽管没有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但从总得分为82.91分来看,说明其在服务质量方面满足了招标文件要求,且可能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 优势分析:中标价格合理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说明其在成本控制和报价方面具有优势,能够提供性价比高的服务。

2. 企业知名度和综合实力
- 详细说明:中标方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表明其在酒店管理和餐饮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综合实力。酒店管理公司在餐饮服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优势,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 优势分析:企业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能够提供全面的服务和保障,具有较高的信誉和口碑,增强了中标方在本次项目中的竞争力。

3. 评审专家评价
- 详细说明:评审专家包括童文军、徐安然、宋明明等,他们的评价和评审结果对项目有重要影响。评审总得分为82.91分,虽然没有详细评审内容,但通过这个分数可以看出中标方在评审专家评价中获得了较好的评价。
- 优势分析: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证明了中标方在评审过程中表现优秀,具备较强的竞争力,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需求和期望。

竞争态势评估

1. 项目需求
- 详细说明:本次招标的项目是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需求方是政府机关,需要高质量、安全的服务。因此,投标商在服务质量、价格、企业知名度和综合实力方面需要达到高标准。
- 评估:项目的特殊性质要求投标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使得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成为关键因素。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这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2. 投标方数量
- 详细说明:公告中提到的投标方数量未明确说明,但从总体来看,参与投标的公司较多。这表明竞争程度较高,但中标方在多个方面具有优势,能够脱颖而出。
- 评估:投标方数量多,但中标方在多个方面具有优势,能够有效应对竞争,保持竞争优势。

综合评价

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中标,其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明显。公司在服务质量、价格和企业知名度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满足政府采购的需求。评审专家的评价和总得分也证明了其在评审过程中的表现优秀。综合来看,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的中标,是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的综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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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30113260550010000014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678000(元)杭州瞬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星河印象中心3幢810室82.9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童文军,徐安然,宋明明,寿正荣,应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政法街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树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1712            

质疑联系人:韩笑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31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丁公路138号2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山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011202397            

质疑联系人:王晓东          

质疑联系方式:1785586039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