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奎屯市急救系统能力提升项目-120急救中心及城市医疗集团急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1 地区:北京 联系电话:0992-3234491 实施地点:奎屯市塔城街3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2 数据采集:2026/07/21 20:5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开标日期2026-08-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141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奎屯市急救系统能力提升项目-120急救中心及城市医疗集团急救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9日  

7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分办法修改商务及技术评分修改评分更加量化,商务条款补充描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需求参数关于三方检测部分提供具有法定认可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功能符合性证明材料递交要求
供应商可任选下列其中一类资料作为产品功能符合性佐证材料,无论选取何种佐证方式,证明方式及供应商功能承诺函均需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文件” 章节):
佐证方式一:由取得 CMA 资质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
佐证方式二:采用产品原厂官网公开发布的技术规格说明书或白皮书,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资料公示发布时间不得晚于本招标文件发标日期;技术文件加盖产品原厂公章及供应商公章;随件附送官网完整访问地址、带有时间戳的网页公示截图、产品实际功能界面截图。
补充递交注释
提交的技术规格说明书、白皮书资料中,须标明各项功能内容对应的具体页码;
招标文件列明的每一项功能模块,均需在技术资料中一一对应标注出处位置;
无需报送整本技术规格说明书、白皮书全文资料,仅需报送加盖原厂与供应商双方公章的文件封面页、功能描述对应页面资料即可。
3采购需求1.6、驾驶舱手持终端、1.7、医疗舱手持终端关于机身尺寸长描述机身尺寸161.0×74.2×7.7mm (长*宽*高); 机身重量约196g;机身尺寸长≤165mm,宽≤82mm,机身主体厚度≤9mm(条码扫描凸起部分不计入厚度考核); 整机重量:设备标配原厂电池完整装配后,整机重量≤220g;
4采购需求4.2.3容灾备份系统技术要求变更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5投标文件格式有新增投标文件格式有新增新增供应商功能承诺函
6采购需求CPU性能≥I5-10代以上采购需求CPU性能≥I5-10代以上该项删除
7补充退还投标保证金方式原文未填写投标保证金退回:
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殊情形的退还时限
采购活动终止 / 废标:项目因故取消、废标或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自终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已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全额退还。
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投标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需发送书面撤回通知)。
8履约保障金描述变更缴纳时间: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缴纳时间: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
9开标日期变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

地 址:奎屯市塔城街32号

联系方式:0992-326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35栋21层

联系方式:0992-3234491、18099929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健皓、徐晓蕾

电 话:0992-3234491、1809992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