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阳镇龙泉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早阳镇龙泉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金州国际城7-2-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CG-AK2026-08
项目名称:早阳镇龙泉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早阳镇龙泉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9,856.2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水毁道路修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早阳镇龙泉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早阳镇龙泉村道路水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 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企业规模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24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金州国际城7-2-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金州国际城7-2-501室进行投标报名备案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早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早阳镇
联系方式:13909155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金州国际城7-2-501室
联系方式:0915-3211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91524661
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