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6]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服务响应和标准
- 中标方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完全响应了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要求,这表明其具备了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在服务标准方面,中标方也完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规定,说明其在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方面有显著优势。
2. 良好的合作历史和经验
- 根据公告中的信息,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曾为庐江第二中学提供了物业服务,且在服务期间保持了良好的合作状态。在上一个合同期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达到了85分及以上,这表明该公司在长期合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具备了持续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 合理的价格优势
- 虽然公告中没有明确预算,但从中标金额4598899.64元来看,价格相对合理,且在实际服务期限内,价格服务不变,这使得公司在报价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的项目属于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程度中等。从公告内容来看,虽然没有具体的竞争单位信息,但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以往合作中表现良好,且在服务响应和标准方面完全满足要求,这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力上具有一定优势。同时,考虑到此次采购时间较长,为3年,并且服务标准高,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因此具有一定的竞争门槛。
综合评价
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中脱颖而出,主要得益于其在服务响应和标准方面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合作历史和经验。此外,在报价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综合来看,该公司具备了足够的综合实力来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因此最终中标是其综合实力的体现。
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NNFZ0014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桃源街道珍珠园农贸市场二层8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伍拾玖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陆角肆分(4598899.6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拟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实际服务之日起一周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对物业上一个合同期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达到85分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在保持费用服务不变、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中标人服务期间若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并取消服务资格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铁,李淑影,方紫娟,周方文,葛军,何文权,李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2、金额:35032.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随结果公告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自行下载领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第二中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街道泥河路399号
联系方式:0551-87315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梨华
电话: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