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26-202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1 地区:浙江 项目编号:330604264010010000088- 预算金额:¥450000 联系电话:18069615080 实施地点: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111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5 数据采集:2026/09/01 17:26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服务质量与专业能力
浙江汉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团队。该公司在公告中详细介绍了其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的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具体的服务要求和标准,这表明其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实施能力。此外,该公司拥有高度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这也是其中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2. 价格优势
在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的情况下,450000元的价格相对合理且具有竞争力。根据公告中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450000元的价格符合较低的服务费率区间(服务类采购费率1.50%),这使得中标方在费用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有效控制成本。

3. 信誉与合作经验
浙江汉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信誉和合作经验十分丰富。该公司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的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将为今后的长期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该公司在多个类似项目中的成功实施也证明了其在行业内的良好形象和信誉,这使得中标方在此次采购中具备竞争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在此次招标项目中,竞争对手主要为其他有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对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信誉要求较高,这使得中标方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从公告信息来看,浙江汉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仅在技术和经验方面有优势,而且在价格和信誉方面也有明显优势,使得其在此次招标中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综合评价

浙江汉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中标的主要原因包括其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和专业团队、合理的价格优势以及丰富的信誉和合作经验。从综合角度分析,该公司在技术、服务、价格和信誉等方面均具备显著优势,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其在此次招标中的成功中标。公司不仅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还在价格方面具有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其丰富的合作经验和良好的信誉也为今后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浙江汉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的中标是多方面优势共同作用的结果。

📖 阅读完整分析文章 →

一、项目编号:330604264010010000088-浙同政招2026(012)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1总价:450000(元)浙江汉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00号金德隆商业中心8幢208室83.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6-202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2026-2027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弱电和数字法庭系统运维项目详见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一年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炜祥,陈国新,阮伟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王充路111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509122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294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69615080            

质疑联系人:赵敏铭            

质疑联系方式:1845759272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联 系 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