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JZ-ZC-XS26014-3 中标供应商:安徽雾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7064427 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8/18 19:12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4.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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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品牌知名度和产品品质:公告显示中标方提供的食材品牌包括皋尧、花亭湖、河发等,这些品牌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采购单位通常会优先选择这些知名品牌,因此中标方凭借其知名品牌带来的优质产品和良好信誉,在此次招标中具有明显优势。

2. 供货能力与供应稳定性:公告中的供应商信息表明中标方的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距离采购单位较近。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与供应稳定性是招标单位选择供应商时非常重视的因素,而距离采购单位近的供应商无疑具有更低的物流成本和更稳定的供货能力,因此中标方凭借其稳定的供货能力和良好的供应能力,赢得了招标单位的信任。

3. 综合评分高:根据公告,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达到了94.00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在综合评分法中,供应商的得分不仅考虑了价格因素,还包括了供应商的资质、综合实力、服务等多方面的表现。因此,供应商在多个方面的表现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认可和好评,使供应商在众多投标者中脱颖而出。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供应商数量未明确,但根据公告中的信息,可以推测供应商竞争程度较高。不过,从提供的信息来看,虽然有多个供应商参与投标,但中标方凭借其在品牌、供货能力和综合评分方面的优势,最终脱颖而出。中标方在多个方面获得了评审专家的认可,综合得分高表明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

综合评价

安徽雾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凭借其在品牌知名度、供货能力和综合评分方面的优势,在此次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三包中成功中标。其成功中标不仅体现了其在市场中的强大竞争力,也证明了其在食材供应方面的综合实力和优质服务赢得了采购单位的高度认可。未来,该公司在与采购单位的合作中,应继续保持这种优势,确保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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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ZC-XS26014-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3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6-2027学年度荤素食材采购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雾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国光社区顾一乡太空农场205

中标金额:伍佰柒拾叁万零陆佰零肆元整(小写: 5730604.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

品牌:皋尧皋尧皋尧花亭湖、花亭湖、花亭湖、河发等。

规格型号:荤(肉)类、素菜类、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数量: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

单价: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89%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  89%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燕、阮亮、许玉兰、许光云、范美桂、王敏、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4214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江路

联系方式:0564-7064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64-70601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