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聘请第三方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评估指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聘请第三方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评估指导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Z202606094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评估指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4000.00
采购需求:项目需包含数据分析研判服务、污染源排查服务、扬尘治理指导帮扶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供应商需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下载。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供应商应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
联系方式:0318-2369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国富大厦 1101室
联系方式:0311-66516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铁萌
电 话:0311-66516171
九、附件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