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代理服务费27640元
评审专家刘太平、彭波、刘冬梅、唐勉、吴文良(采购人代表)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优质的服务质量:公告中详细列出了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和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的食材及干杂、调味品配送服务。这显示了公司在食材采购和配送方面具备了严格的质量把控能力,这是其成功中标的关键因素。 2. 良好的市场口碑:虽然公告中未直接提及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具体业绩或以往中标经验,但通过其在多个采购包中获得高分评审总得分,可以推测该公司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这是其在本次采购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3. 综合性价比高: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两个采购包中的投标价格均低于其他供应商,且其报价合理,性价比高。这使得该公司在价格和质量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从而在众多供应商中取得了优势,这也是其中标的主要原因。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采购项目整体竞争较为激烈,但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多个采购包中均获得高分评审总得分,显示出该公司在食材配送服务领域的专业性和竞争力。采购方在评审过程中注重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执行标准及综合性价比,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这些方面表现突出,因此在众多供应商中脱颖而出,取得了较高的评分。综合评价
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凭借优质的服务质量、良好的市场口碑以及综合性价比高,成功中标。这不仅体现了该公司在食材采购和配送方面的专业能力,也展示了其在供应商评审中的综合优势。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了采购方对食材配送服务的全部要求,获得了评审专家的高度认可。因此,该公司在此次采购中具备了综合竞争力,是其成功中标的主要原因。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19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射洪路南段47号附1-3号2层 | 2,580,000.00元 | 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79% | 99.37 |
采购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射洪路南段47号附1-3号2层 | 320,000.00元 | 干杂、调味品配送服务(百分比):78%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食材配送服务 | 根据采购人食堂用餐需求采购各类食材。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含豆制品等)、畜禽肉类(含腊肉、香肠制品)、乳制品类、禽蛋类、水产品(鱼、虾类)、水果类等食材配送服务。 | 须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须符合相应国标、行标等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等相关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365日 | 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GB/T 41811-2022《魔芋凝胶食品质量通则》、NY/T 2981-2025《绿色食品 魔芋及其制品》的规定要求等相关服务标准。 |
合同包2(干杂、调味品配送服务):
服务类(四川缘去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干杂、调味品配送服务 | 根据采购人食堂用餐需求采购各类调味品及干杂。包含但不限于:花椒、胡椒、山奈、八角、桂皮、花生仁、绿豆、黄豆、小米、黑米等和盐、味精、鸡精、酱油、醋、十三香等产品配送服务。 | 干杂、香辛料及调味品外观及其他要求:供应商配送的产品应为预包装食品,应当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等相关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365日 | 投标人所配送的干杂、调味品等产品的安全性指标须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太平、彭波、刘冬梅、唐勉、吴文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原则,由各包中标人分别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包一代理服务费27640元,包二代理服务费48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6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8-8488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桃都大道中段888号写字楼11层11号
联系方式:028-84882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28-84882193
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9日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