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0111-00078 联系电话:024-23492112 实施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7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数据采集:2026/07/22 18:21
公告信息
 
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2

  
项目概况

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1-00078
项目名称: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7000.00
最高限价(元):42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包

包组名称: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001包

一、货物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液体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型) 1、执行标准:NY 1429-2010及NY1110-2010重金属限量要求。2、游离氨基酸含量不低于100g/L,Ca+Mg≥30g/L,pH值范围限定为3.0-9.0。 3、用量300毫升/亩/次,包装规格:≤5升/瓶。无人机喷施到田10000亩*2次。 6000
2 磷酸二氢钾 1、农业用磷酸二氢钾执行HG/T2321-2016标准,要求主成分KH2PO4含量≥99%,氧化钾(K2O)≥34%,五氧化二磷(P2O5)≥52%。2、剂型:粉剂,膨化型,水分≤3.0%,氯化物(Cl)≤1.0%,3、用量100克/亩/次。包装规格:≤5kg/袋,无人机喷施到田10000亩*2次。 公斤 2000
3 液体氮肥 1、执行标准NY/T 2670-2020 2、总氮含量符合标称值(28%-32%);缩二脲 ≤ 0.6%,无色或淡黄色的清液3、用量50毫升/亩,≤10升/桶。无人机喷施到田10000亩。 500
4 无人机喷施专用有机助剂 1、植物小分子精油助剂。符合通用标准GB/T 1603(乳液稳定性)。精油若含橙皮精油等成分,需符合 GB/T 39009-2020《精油―命名》2、用量10毫升/亩,包装规格:≤500毫升/瓶。无人机喷施到田10000亩*2次。 200

二、其它要求

1.物资运送:将中标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进行集中喷施作业。

2.要求供货产品外包装完好,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

3.投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全责。

4.无人机作业要求: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数据。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要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作业宽度、自动计量面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做为验收佐证。无人机飞防作业技术参数:无人机载荷重量不低于40公斤,确保喷雾均匀、无重喷漏喷、飘移损失小且作物植株无折损,飞行速度5-7m/s,施肥药液量大于2-3升/亩,有效作业喷幅不大于7米;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3-4.5m。避开正午高温时段作业,防止药液在叶面快速蒸发失水。

三、售后要求

1、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产品质量达标承诺书。并承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项目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卸货费、税收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供货和喷施作业,开始作业后7个工作日内作业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13000.00
最高限价(元):41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2包

包组名称: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002包货物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液体微生物菌剂 1、执行标准:应符合GB 20287-2006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承诺函)。枯草芽孢杆菌等有效活菌数(cfu)?亿/mL)≥2.0;2、霉菌杂菌数个/m≤3.0×10?杂菌率(%)≤10.0pH值5.0~8.0。3、用量1升/亩。包装规格:≤10kg/桶。含无人机喷施到田5000亩。 5000
2 高钾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1、执行标准:NY/T1107-2020。(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承诺函)。2、本项目投标产品要求大量元素含量≥50%,其中速效钾养分含量≥30%,氮养分≥5%。3、用量100克/亩。包装规格:5kg/袋。含无人机喷施到田5000亩。 公斤 500
3 有机水溶肥料(液体) 1、执行标准:NY/T3831-2021有机水溶肥料通用要求和企业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承诺函)。 2、有机质≧120g/L,N+P?O+K?O≧150/L,Mn+Zn+B≧30g/LpH: 4.5-7.5,水不溶物≦20g/L 剂型:水剂3、用量250毫升/亩/次。包装规格:≤1升/瓶。含无人机喷施到田5000亩*2次。 2500
4 无人机喷施专用有机助剂 1、植物小分子精油助剂,符合通用标准GB/T 1603(乳液稳定性)精油若含橙皮精油等成分,需符合 GB/T 39009-2020《精油―命名》2、用量10毫升/亩/次。包装规格:≤500毫升/瓶。无人机喷施到田5000亩*2次。 100

二、其它要求

1.物资运送:将中标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进行集中喷施作业。

2.要求供货产品外包装完好,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使用后空包装妥善回收。

3.投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全责。

4.无人机作业要求: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数据。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要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作业宽度、自动计量面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做为验收佐证。无人机飞防作业技术参数:无人机载荷重量不低于40公斤,确保喷雾均匀、无重喷漏喷、飘移损失小且作物植株无折损,飞行速度5-7m/s,施肥药液量大于2-3升/亩,有效作业喷幅不大于7米;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3-4.5m。避开正午高温时段作业,防止药液在叶面快速蒸发失水。

三、售后要求

1、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产品质量达标承诺书。并承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项目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卸货费、税收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供货和喷施作业,开始作业后7个工作日内作业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02包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者提供备案号查询截图(国家规定免于登记的肥料产品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22时00分至2026年0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西门进)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2包,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包组均排名第一,需注明优选中标顺序包号(001包002包),若不注明则按照包组预算最大化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nhy2520@126.com或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开标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72号
联系方式:024-89815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23492112
邮箱地址:lnhy2520@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95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平、刘怀印
电  话:024-234921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