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院血液透析机器(单泵)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3 地区:江苏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XD-G2026-0050 预算金额:¥1500000 联系电话:025-85507079 实施地点:南京市汉中路15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51089322代理机构名称南京相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 数据采集:2026/09/24 03:00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评审专家舒伟平、华建武、郭丹、李玲珺、汤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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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核心原因

1. 品牌优势与产品质量
- 详细说明:中标方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是威高日机装的生产公司,其品牌在血液净化产品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从公告信息来看,中标方提供的血液透析机器(单泵)符合招标要求,且价格合理,技术参数符合规定,产品质量高。
- 具体数据支持: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血液透析机器(单泵)总价为1500000元,价格合理,符合预算要求。

2. 市场份额与知名度
- 详细说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威高日机装的生产公司,其在血液净化设备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市场份额较高。中标方拥有较好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影响力,这是其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 具体数据支持: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威威高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西路7号,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

3. 技术优势与创新
- 详细说明:从公告信息来看,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血液透析机器(单泵)符合招标要求,且产品在性能、可靠性和用户体验上具有优势。中标方可能在技术上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其产品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 具体数据支持:虽然具体技术参数未详细列出,但根据招标要求,中标方提供的设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体现了其在技术创新和产品性能方面的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 整体竞争程度:本次采购的竞争程度较高,项目预算为150万,有多个供应商参与竞争,这表明市场上存在多个竞争者。但是,从公告信息来看,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 供应商优势: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品牌、市场份额、技术以及产品性能等方面的优势明显。其他供应商可能在价格或服务方面具有优势,但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技术和服务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综合评价

  • 综合实力表现: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中之所以中标,主要得益于其品牌优势、产品性能和技术创新。其提供的血液透析机器(单泵)不仅符合招标要求,而且在性能和质量上具有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这不仅体现了其在产品质量方面的优势,也展示了其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方面的综合实力。最终,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优质的产品性能,成功中标本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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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SZC-320000-NJXD-G2026-0050

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院血液透析机器(单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金额
1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91371000769746944L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西路7号90.8(均分制)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血液透析机器(单泵)

品牌:威高日机装

规格型号:DBB-EXA ESS SE

数量:20台

总价:15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舒伟平、华建武、郭丹、李玲珺、汤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按单个项目的中标金额(执行费率报价的按预算金额)为基础,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招标收费标准*30%(不执行差额累进)收费。由采购人江苏省中医院依据苏财规〔2026〕1号文支付。

收费金额:4950元-2000元(专家评审费)=2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中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55号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5-86617141-5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相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414号投资大厦A层(13层)1301室

联系人:阮登湖(项目负责人)、万晗晓

联系电话:025-8550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登湖(项目负责人)、万晗晓

电话:025-855070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000-NJXD-G2026-0050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