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校园修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校园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0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YXZC2026-C2-00508-YNYX-0002 联系电话:15706977480 实施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7 数据采集:2026/07/20 21:31

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校园修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校园修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6-C2-00508-YNYX-0002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校园修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校园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649347.6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校园修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校园修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校园修缮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校园修缮改造项目,对幼儿活动室、幼儿睡室修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原木地板、软包及抹灰层拆除;②地面防水卷材及PVC卷材铺装;③块料墙面安装;④墙面乳胶漆涂刷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为不影响幼儿园正常开学,必须于2026年8月25日前完成所有修缮改造任务。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
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或出具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本人继续教育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附: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4)专职质量检查员:具备有效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附:有效的质量检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5)专职标准员:具备有效的专职标准员岗位资格,附:有效的标准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供应商的信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承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因自身原因在工程建设中被有关部门通报,形成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所在地及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拟格式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经判定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磋商的唯一途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模块下进行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请根据项目所在省份选择CA),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供应商已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CA可直接使用(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窗口进行升级),无需重复办理。未完成注册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桂山路25号。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建行玉溪北苑支行

收款户名: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53001656137051000374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桂山路2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
(1)银行转账: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并简要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玉溪北苑支行
账号:53001656137051000374
联系人: 李丽(财务)
联系电话:0877-2611860
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磋商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磋商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对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2)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 。保 险 受 益 人 ( 采 购 人 ) :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1253040243199676X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注: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磋商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3、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第三幼儿园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5号

联系方式:0877-613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碓窝田2幢8号

联系方式:15706977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冬

电 话:1570697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