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应急管理局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4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CGXM20264304060000072 联系电话:19173471993 实施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173471993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兆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数据采集:2026/07/24 15:44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的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406000007

2、采购项目名称: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0406000006-1

4、合同履行期限: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工并达到验收要求;成交人未按45日工期完工,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的0.5‰扣除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 10 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2007974.22 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 2007974.22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雁峰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去存量控增量第三批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承诺制,成交后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注:以上资质和人员须提供“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网上查询不一致时,以网上查询为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00 至12:00: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雁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1917347199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兆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1810室
    联系人:张健美
    联系电话:1577341199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1917347199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