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31 地区:安徽 项目编号:FS34152520260124-1 中标供应商:安徽林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64-5229938 实施地点: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3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 数据采集:2026/08/31 16:54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最终得分92.64 分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丰富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 安徽林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保安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评价。这些优势使其在项目竞标中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2. 全面的服务能力
- 公司提供了全面的服务能力,包括制定保安服务方案、各类规章制度、保安员岗位职责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保安员管理,定期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这些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措施体现了公司在整体服务质量上的优势。

3. 优质的团队配置和专业培训
- 公司对保安员持证上岗提出了严格要求,并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保安员队伍的质量和专业性。此外,公司承诺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这表明公司在服务过程中的专业性和应急响应能力上具有显著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1. 供应商实力对比
- 在招标文件中,安徽林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获得了92.64分的高得分,远高于其他供应商。这表明在评审专家的评估中,该公司的综合表现得到了较高的认可,具有明显的优势。

2. 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 该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较高,这使得它在招标过程中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和信誉积累,使得该公司在招标时更容易获得评委的认可。

综合评价

安徽林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中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是因为其具备丰富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全面的服务能力、优质的团队配置和专业培训等核心优势。这些优势不仅使其在评审专家的评估中获得高分,也使其在实际服务中能够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保障,从而获得了招标方的信任。因此,该公司在此次招标中中标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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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FS34152520260124-1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林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号春天大厦1003、1001室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壹万肆仟元整(小写:191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服务项目(2026年至2029年)第一包

服务范围:霍山二中、上土市中心校、漫水河中心校、太平畈中心校等学校。

服务要求:①制定本项目保安服务方案、各类规章制度、保安员岗位职责等;②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保安员管理,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③加强对保安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保安员持证上岗;④积极主动协调处理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①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人员资格要求。②防卫器械应配备到位。③专职保安员服装应按保安行业标准配备, 包括冬装1套、春秋装2套、夏短装2套、帽子、皮带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骆克凤、包建、赵炎、董文、杨似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2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502934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教育局

   址: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36号

联系方式:0564-5229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旭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