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土地开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2 地区:湖北 项目编号:421125202606000608 中标供应商: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27192606 实施地点:浠水县兰溪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86510078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星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 浠水清泉镇安时大道 数据采集:2026/08/12 19:58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中标方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项目中不仅综合评分较高(85.04分),而且在工程类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体来看,其提供的服务涵盖施工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这显示出其具备全面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实力。此外,项目经理李义的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72673)进一步证明了其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报价合理
在本次招标中,虽然中标金额为230.175500万元,但投标方提供的报价合理且符合市场预期,未见有明显偏离情况。合理的报价不仅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也体现了中标方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为项目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3. 资质完备
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备施工所需的各项资质,并且其地址位于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3号,表明该公司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运营环境。此外,其参与项目投标时的资质齐全,包括项目经理李义的执业证书信息,这些资质的完备性为中标方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其在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招标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吸引力,且未有其他明显竞争对手信息。招标公告中提到的评审小组成员均为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保证了评审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综合来看,虽然未有其他直接竞争对手的信息,但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综合实力、报价合理和资质完备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使其具备了很强的竞争力,成功中标是其综合优势的具体体现。

综合评价

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土地开发项目中脱颖而出,中标综合评分高(85.04分),报价合理且具备全面的资质。其在投标过程中展示出的全面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扎实的技术实力,加上合理的价格和完备的资质,使其在众多投标者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这不仅体现了其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优势,也为其未来在其他类似项目中提供了强有力的竞争实力。
📖 阅读完整分析文章 →

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土地开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2 16:52发布单位:湖北星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浠水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6060006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6-00372

三、项目名称

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土地开发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九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83号

中标(成交)金额:230.1755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5.04(分)

工程类

名称: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土地开发项目

施工范围:2026年度黄冈市浠水县兰溪镇土地开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义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72673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任洁(主任评委)、付晶晶、高书剑(业主评委)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8-12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浠水市民之家南楼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住建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91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兰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浠水县兰溪镇

联系方式: 18986510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星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清泉镇安时大道33号和苑花园A栋102

联系方式: 18827192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   话:1882719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