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6-2029年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中标方在服务质量和专业度方面表现突出。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中均提供了详细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档案建立、房屋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清洁卫生服务等。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全面且细致,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显示出其在服务质量和专业度方面的优势。
2. 区域优势明显:中标方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经济发达地区,具有较强的区域影响力。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均处于新疆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具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市场影响力。在同等条件下,来自新疆本地的公司更易获得招标方的信任和认可。
3. 报价合理且具有竞争力:从招标文件中的信息来看,两家中标方的报价均合理且具有竞争力。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金额为763.0218740万元,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中标金额为553.488万元。两家公司均以合理的报价中标,能够满足采购方的预期,也体现了其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
竞争态势评估
本次招标项目涉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的物业管理工作,项目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具有较大的采购规模和市场价值。从公告中提供的信息来看,共有两家公司参与了此次招标,但最终只有一家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这表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专业度有较高的要求。尽管有两家公司参与竞标,但只有综合实力强、服务范围广、区域影响力大的公司能够满足招标方的需求,从而最终脱颖而出。
综合评价
从公告内容来看,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均是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度。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区域影响力,而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也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尽管两家公司报价不同,但均符合招标要求,具有较高的性价比。最终,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凭借其全面的服务内容和合理的报价,成为中标方。这显示出其在服务质量和专业度方面具备显著优势,成为最终中标者。
一、项目编号:XJ2026-DLGK-C0094-B02(招标文件编号:XJ2026-DLGK-C0094-B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6-2029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文治路东、鼎盛街北D区D2栋6层8号
中标(成交)金额:763.0218740(万元)
供应商名称: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99号宏发国际营销总部-秦郡1栋6层604室
中标(成交)金额:553.48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6-2029年物业服务项目(第一包) | 负责办公场所(青年路、人民路办公区)服务事项:物业管理和档案建立、房屋一般性维护、修缮管理、保障;物业配套设施设备的系统日常管理、保障、运行维护和一般性维修;公共安全保障、公共秩序维护;动力、能源、水电、信息等设施设备保障服务;室内植物租摆、室内外绿化养护;环境美化、清洁卫生服务;停车场管理;大型或重要活动专项服务;依工作需要的其它服务等。各区域实际服务面积存在动态调整可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根据履约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6-2029年物业服务项目(第二包) | 负责办公场所(五星南路、新兴街办公区)服务事项:物业管理和档案建立、房屋一般性维护、修缮管理、保障;物业配套设施设备的系统日常管理、保障、运行维护和一般性维修;公共安全保障、公共秩序维护;动力、能源、水电、信息等设施设备保障服务;室内植物租摆、室内外绿化养护;环境美化、清洁卫生服务;停车场管理;大型或重要活动专项服务;依工作需要的其它服务等。各区域实际服务面积存在动态调整可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根据履约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文琦、朱圆圆、李茜、李雪瑞、孟洪滔、李翔(采购人代表)、冯嘉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494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2982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2223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剑
电 话: 0991-2982407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