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崔寨会展地块24班初中内配套采购项目(家具)更正公告交易系统
崔寨会展地块24班初中内配套采购项目(家具)更正公告
| 一、项目名称: | 崔寨会展地块24班初中内配套采购项目(家具) | ||
| 二、项目编号: | SDGP370193000202601000185 | ||
| 三、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14日 | ||
| 四、投标截止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09:00 | ||
| 五、变更内容: | |||
|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现对原变更内容做如下变更: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启动程序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 4 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 3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 六、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 |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
| 联系人: | 宋涛,唐晓宇 | 联系方式: | 0531-59596655,0531-59596660 |
| 2026年07月17日 | |||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