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气体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信息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7-24 地区:北京 项目编号:JH26-210000-04830 联系电话:024-23381000 实施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数据采集:2026/07/24 18:10
公告信息
 
医疗气体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4

  
项目概况

医疗气体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4830
项目名称:医疗气体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96646.76
采购需求:查看

院内医疗气体改造,空气,负压,氧气系统管道和设备改造安装工程。


1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 ★质量标准:合格
3 ★建设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院内
4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支付80%,审计结束支付至审定的97%,余款质保期后支付。
5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 ★质保期:2年
7 ★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8 ★承包方式:总承包
9 ★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10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4.成交人需完全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三次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 其他:★1.本项目需要持续动火,供应商有专业的安全员持续在院现场监管,动火操作人须持有焊工证。★2.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医疗气体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23时00分至2026年07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文件并录入报价,在开标时配合解密及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现场提交密封的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并保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备份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规定时经技术鉴定并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作为评审依据。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2份(一正一副并签章)。加密备份响应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方式:024-33016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000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善博、李勃、胡铁军、姜北、苏美玲、袁鹤铭、赵蔓彤
电  话:024-23381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