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验室重大专项项目结题审计服务中标公告
中标评审分析官方公示数据
中标原因深度分析独家解读
中标核心原因
1. 综合实力强:
- 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都是在国内具有较高声誉的会计事务所。根据公告中的信息,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投标中获得70.97分,而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得70.71分。考虑到招标文件中所提的服务范围和要求,这两家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较强,综合评分高。
2. 项目经验丰富:
- 从公告中的信息可以看出,这两家机构都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案例。尤其是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专业服务范围和要求,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丰富的项目经验使他们更加了解招标方需求,更有可能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务。
3. 报价合理且经济性好:
- 两家中标方提供的报价都为258万元和246万元,其中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报价相对较低,可能在成本控制上具有优势。经济性的报价可能在招标过程中成为吸引招标方的重要因素。
竞争态势评估
1. 综合实力:
- 根据公告提供的信息,两家中标方在综合实力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服务范围和要求高度契合,显示出在专业服务方面的高水准和竞争力。
2. 项目经验:
- 两家机构在项目经验方面具有优势,说明他们在项目实施和管理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这成为中标的重要原因。
3. 报价合理:
- 报价方面,尽管有价格竞争,但两家机构提供的报价合理且经济性好,能够在保证服务质量和成本控制的条件下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这使得他们在投标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综合评价
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此次中标中表现出了较高的综合实力,项目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均十分突出。同时,这两家机构的报价合理、经济性好,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因此,中标方之所以能中标,主要是其在综合实力、项目经验和报价合理性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不仅展示了其在会计和审计服务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其在成本控制和经济性方面的优势。这使得中标方在此次招标中脱颖而出,成为中标的最佳选择。
一、项目编号:ZF2026-17-0861(招标文件编号:ZF2026-17-0861)
二、项目名称:某实验室重大专项项目结题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3号楼807室
中标(成交)金额:25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7号6幢三层3326
中标(成交)金额:24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北京菁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重大专项项目结题审计服务(标包1)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包全部服务成果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止,验收时间不晚于2026年11月30日,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分阶段进度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北京中育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重大专项项目结题审计服务(标包2)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包全部服务成果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止,验收时间不晚于2026年11月30日,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分阶段进度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平华、严睿文、张宁生、承友明、戚梦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45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70.97分(标包1);70.71(标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2112元(标包1)、21344元(标包2)
2、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107080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苗老师 0551-6509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张工、陈工
电 话: 0551-66061459、66061461、66061460、15209887650
数据来源:查看官方原文 | 发布日期:2026-08-21